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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977/2024-00028
部门文件
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4-03-27
2024-03-27
张政民〔2024〕48号
有效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做好2023年度张家港市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张政民〔2024〕48号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市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31231日前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2023630日前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不包括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从即日起,至2024731日截止,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参检对象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如实填报《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

实行双重管理的,参检对象应于5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6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应于731日前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报送。

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参检对象应于531日前填报好《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签字盖章,并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报送。

三、所需材料

(一)社团:只需填报《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民非:属于教育和卫生类的,需提交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依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详见附件)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其余的只需填报《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三)整改工作报告: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2022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提交有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审核盖章的整改工作报告。请将整改工作报告扫描件上传至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年检年报模块2023年度年检年报页面最后一页其他相关材料一栏。

四、操作流程

(一)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该系统部署在互联网,参检对象自行登录网上办事系统开展年检工作。

1.参检社会组织应在531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完成网上填报。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3年度进行填报。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3.扫描上传附件列表所需材料(PDF格式),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的社会组织请扫描上传执业资格许可证(证书正、反页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建议不超过5M)。

4.点击上报按钮,系统自动推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在6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后,参检社会组织打印完整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A4大小,一式二份),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业务主管单位加盖印章。

直接登记和已完成脱钩的社会组织无初审环节,直接进入第三步。

(三)扫描上传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扫描完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称统一设为:社会组织名称+2023年度工作报告(例如:张家港市XXX协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在731日前上传至省系统年检年报模块2023年度年检年报页面,跳转至最后一页附件列表,在第2个附件年检年报扫描件保存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提交。

(四)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年检结论。我局依法对参检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年检评定标准,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五)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

1.电脑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2.手机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同时,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张家港民政微信公众号将同步发布。

年检结论以网络平台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准备文本至张家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3港城大厦101002室)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五、评定标准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在2023年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章程》开展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实现覆盖,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具体情形:

(一)社团(23种情形)。1)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开展党建工作的;(2)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3)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负责人备案手续的;(4)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5)无特殊情况,未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6)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7)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8)未按规定设立或者管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的;(9)未按规定制定、修改会费标准的;(10)违反社会组织管理规定收取费用的;(11)有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12)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13)违反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14)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条件的;(15)年度工作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6)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1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18)登记管理机关抽查审计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19)牵头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者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20)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21)未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的;(22)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3)有其他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和章程行为的。

(二)民非(19种情形)。1)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开展党建工作的;(2)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3)未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的;(4)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5)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包括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等情形);(6)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7)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8)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9)设立分支机构的;(10)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11)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1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14)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17)牵头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者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18)已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条件的;(19)有其他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和章程行为的。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各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须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

(三)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滥设分支机构(特别是地域性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七、其他说明

1.填报电脑操作系统版本需win7及以上,浏览器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谷歌、火狐,显示器分辨率为1024*768以上(推荐1920*1080)。

2.各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信息要素不可空缺,空白处应当填写“0”。公益活动、重大业务活动收支情况应当与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前后印证、逻辑一致。防止出现无法正常打开页面、数据错误、项目遗漏、无法保存、审核不通过、资料退回补充修改等情况。如因填写失误造成不利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3.2023年度检查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需留存的,可以在加盖年检印鉴时自行准备。

4.为切实掌握社会组织专兼职人员从业情况、党建工作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请各社会组织务必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中工作人员信息、党建工作信息以及财务报表。

5.社会组织经办人年满65周岁,在操作计算机方面存在困难,或因疾病等其他原因办理线上年检有无法克服的困难,且经该组织理事会书面说明无其他替代人选的,请法定代表人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局为上述组织提供电话指导等便利化服务。

八、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01002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咨询电话:58673370,联系人:陈敏、田洁炜、卢玲

网上填报咨询QQ群:774365401

附件:《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43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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