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研究论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了《2021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决策法定程序,及时拟订决策草案报市政府;未按规定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决策草案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本目录印发之日起10日内,决策承办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负责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具体人员和进度安排,通过优化程序、并联推进,在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同时,切实提高决策效率。
三、决策承办部门要按照《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阶段所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完成某项决策程序后10日内,应当将履行该程序所形成的材料,及时上传至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系统。
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报送市政府时,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材料不全的,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增补相应材料;经审查,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决策法定程序的,退回完善相应程序。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
六、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附件:2021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
2021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名 称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承办部门 |
备 注 |
1 |
调整自来水价格 |
通过适当调整水价,着力解决本市自来水价格成本上升、自来水价格偏低等问题,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
市发改委 |
需听证 |
2 |
制定《张家港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明确“十四五”期间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改革重点,着力破解教育发展瓶颈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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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 |
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吸收近年来本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经验,统筹财政资金,创新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效益性。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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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张家港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明确“十四五”期间本市卫生健康事业的目标方向和重点工作,通过构建联动发展机制、攻坚医共体建设、培育精英人才梯队、聚焦惠民服务建设等措施,切实解决制约全市卫生健康资源均衡配置的结构性问题,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政策环境。 |
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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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
确定“十四五”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工作,通过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进和增强基层基层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科技新安”成效,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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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张家港市应急管理体系和防灾减灾建设“十四五”规划》 |
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应急协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基层设施、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和保障,提升城市应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提升城市发展韧性。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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